各学院: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相对科学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课程建设水平,切实提高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4〕187号),学生评教指标从教师关爱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品行、学生学习收获等五个方面加以考评;对课程满意度评价指标包括教学要求合理、内容充实,教学资源丰富、有助于学习,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多样、课程学习收获大;学生对课程满意度调查结果不与任课教师相对应,只作为校、院、系(部)了解课程建设情况的一种渠道。现将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教时间:2016年5月30日(星期一)~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14周-15周)。
三、评教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课程满意度评价工作,做好学生评价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学生评价由分管教学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书记负责,各班由辅导员(班主任)、学习委员负责召集学生召开评价主题班会,对学生评价进行宣传和动员,认真学习《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重工商大〔2014〕187号)和《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学生网络评价问答》。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质量与课程质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引导和指导2015级学生参加评价工作。
四、评价流程
评教期间,所有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与课程满意度评价均由学生本人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www.33sdo.com/)中“教务信息系统站群”里“教学质量评价”栏目进行操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教师课程的评价工作。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进入教务处网站(http://www.33sdo.com)教务服务系统群→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入口(六个服务器群均可登录)→输入本人帐号(学号)和密码登录(学生身份)→进入重庆工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模块,出现你应评价的课程与任课教师(评价时请仔细阅读评价注意事项)→点击某一门课程,评出相应等级(特别提醒:在评价时既要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同时要对课程满意度评价),并提出你的意见和建议→点击保存,即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再次选择另一门课程,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完成所有课程评价,再点击提交。
特别注意: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时,需每评价完一门课程后保存一次,最后系统中给定的课程全部评教后,才能提交评教数据。必须一次全部评完应评价课程,否则无法提交,评教数据则无效。
五、注意事项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每项评教指标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学生在评价时根据指标内涵和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评出相应的等级。
2、每门课程中对教师评价的五个评价指标和对课程评价的三个指标均不能不能全部评定相同等级,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评价,学生将无法完成评价工作。学生在评价时,可在开放式问卷中对教师的教学及课程提出你的中肯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学生评价采用分散、自主评价方式,由学生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网络评价工作,所有学生均应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教师和课程进行逐一评价,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评价,不得弄虚作假。原则上,所有承担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均应接受评价。
4、学生完成网络评教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前提。学生必须完成规定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之后,才能进行成绩查询、网上选课和网上等级考试的报名。
5、学生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对教师课堂教学和课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发表与评价无关的信息,不使用不文明的语言。
6、学生必须单独完成评价任务,不能相互干扰,影响评判标准,更不能请他人代评或代替他人评价,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7、学生要注意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安全。若学生本人对密码不清楚者,可通过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查询。
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联系,联系电话:62768505,联系人:孙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络评教问答
2、《重庆工商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重工商大〔2014〕187号)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