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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辅修第二专业的通知

2017年09月13日 16:27  点击:[ ]

 

 

各学院、全体2016级本科学生:

为了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工商大〔2011138号文件),我校2016级本科学生在主修专业的同时可以申请辅修第二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修第二本科专业范围

市场营销(商务策划)、金融学、会计学等3个本科专业。

二、报名条件

2016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满足下列条件均可报名:

1、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2.0

3、主修专业未欠费者

4、学有余力。

三、学分、学位及证书

1.获得主修第一专业毕业证书,辅修第二专业课程全部合格,经审核达到第二专业毕业资格的,由学校发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的,均不颁发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 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毕业证书(即主修的第一专业毕业证书)。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证书不能供用人单位在相应的官方网站查询,仅供用人单位考核其能力和水平时参考。

2、获得主修第一专业学位证书,辅修第二专业课程全部合格,经学位委员会审核,可授予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3.未获得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对其所修读的相关课程,教务处仅提供成绩证明。

四、学籍管理

辅修专业学习年限为两年半,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由教务处管理。

五、辅修费用

辅修第二专业总学分为60,辅修专业按60/学分收取学分学费(分),分别在第一学年报到时和第二学年报到时各缴1800元。学生缴费注册后一律不退还辅修学分学费。

六、 辅修报名流程

1.由申请辅修的学生本人登陆教务信息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后打印报名表并交到班主任老师处审核签字;

2.由学生本人将班主任签字后的报名表送交所在学生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绩点审核,同时由学生教务办公室在教务信息系统中作报名审核处理;

3.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送交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并在教务信息系统中作记录审核处理;

4.各辅修开办学院汇总纸质报名表后统一报送教务处进行终审和备案。

七、辅修注册

1.学生凭辅修缴费单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报到登记;

2.由辅修开办学院将缴费报到汇总表交到教务处进行辅修学生注册。

八、辅修教学计划制订及课程安排

1.各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前在教务信息系统中录入辅修教学计划,2016级学生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以2016级第3学期为起点录入至第7学期。

2.辅修课程的教学任务落实以及开课安排均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完成。落实和安排完毕后,由辅修专业开办学院与教务处共同组织开展教学工作所需的各项教学资源。

九、学生选课

由学生本人登录教务信息系统,根据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进行选课,选课操作方式与主修专业课程选课基本相同。辅修课程的具体上课、考试时间由学生与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查询。

十、教学管理

1.开课方式:一般采取全校通识课上课时间、星期五晚上和周末授课。

2.课堂教学按照学校规定严格考勤,不得无故缺课。

3 .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与已修的主修专业课程内容相同时,可向辅修专业学院申请免修该课程,同一学期开设主修和辅修专业的相同课程,不得申请免修

4.学生辅修学习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发生冲突时,遵循主修优先原则。

5.重修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进行,因此重修课程较多的学生或者准备报考研究生的同学,慎重报名辅修第二专业。

十一、辅修第二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学生辅修报名

914-917

学生辅修缴费

914-918

学院审核

918-920日(由辅修承办学院代收)

教务处辅修注册

921-922

学生上课

3周起至第18周,第19周周末集中考试

十二、注意事项

1、为保证辅修课程的教学质量,上课时间涉及星期三、星期天晚上 ,因此建议江北校区学生不参加第二专业辅修。

2、因2016级辅修上课时间涉及星期三晚上和星期天晚上,凡参加星期三晚上或者星期天通识课学习的学生,建议不报名参加第二专业辅修。

3、为提高课堂出勤率和学习效果,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只能随低年级免费重修。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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